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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条保险法之—死亡保险不是谁都能买的

13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27 23:31:01    

保险和很多的商品不一样,很多的商品我们可以随意的买卖,只要有钱就可以,但是保险商品绝对不是的。今天就来说说死亡保险的最基本的限制之一。

死亡保险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保险金的保险。这个保险的保险金说白了就是用被保险人的命换来的,所以保险法付此类的保险的要求就会比较严格。我们来看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不允许给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保险

看完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我们会发现如果给符合保险法31条要求的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保险的话,国家是不允许的。第一不允许给这些人买保险,第二不允许保险公司承保这样的业务。

为什么会有这个限制呢?

其实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作为一个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智障,俗称傻子、弱智。这样的一个人在一个家庭来说可能只会添麻烦而不能创造价值,所有有可能家中的人为这些人购买死亡保险,并通过人为知道死亡事故以达成获得死亡保险金的理赔。这就会形成一个巨大道德风险,严重的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

基于这样的考虑,保险法直接就规定了是不允许给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具有死亡和伤残责任的保险

在实务操作中保险公司的任何的保险产品都不会去承保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一类人群的。所以不要以为给保险公司送钱,保险公司就会收钱。

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有另外的规定

父母或监护人是可以为未成年人购买保险的,但是会有死亡保额的限制。针对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限制保监会做了严格的限制——10周岁以下儿童死亡保额是20万;10-18周岁青少年的死亡保额是50万。当然这个额度的限制是基于杠杆型的死亡保险。

而针对保费和保额基本相等的死亡保险——增额型寿险,则不在这个限制范围之内。因为成本太高。

为什么针对未成年人会做这么个规定呢?

这主要是为了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为了骗取保险金额,出现六亲不认伤害未成年人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