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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是做什么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8 16:00:38    
什么是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


武汉城郊院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什么关系呢?

武汉城郊院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是专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基层检察院。


那你们在监狱的主要是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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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剧里说的,刑事执行检察官的主要工作包括三大块:

一是监督监狱对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

二是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监督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减刑、假释活动,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的稳定。


作为从事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专门院,你们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武汉城郊院主要负责对在汉的8所监狱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包括巡回检察、派驻检察工作;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工作;负责上级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等案件的侦查。


你们真的在监狱工作吗?


是的,刑事执行检察官每天要往返十几,甚至几十公里,到监狱的驻监检察室工作。


减刑也需要开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