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毒”是中国人对晶体型甲基苯丙胺的俗称。该词从何而来?
《三环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中国禁毒纪实》一书中有一篇名为《夏威夷的“冰”》的文章,该文记载:“艾斯(即英文Ice,意为‘冰’),是化学合成物甲基安非他明的一种。……吸这种毒品较为便捷,只需要一个烟斗状的玻璃管及一只打火机即可。”《东方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毒品面面观》一书记载:“一种冷冻毒品‘冰’悄悄上市了。这种冰块并非什么新型毒品,而是一种‘结晶甲安非他命’。”《地震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世界大禁毒》一书中有一篇名为《新毒冰、“邮票”、特殊K、毒膏药》的文章,里面记载:“它的名字叫冰,是一种合成化合物,即结晶体的甲基安非他明。冰是白色透明的固体,其纯度极高,可以达90%,放在烟斗中点火来吸用。”分析以上三则资料可知,“冰”“艾斯”分别是英文Ice的意译和音译。为了与表达固态水含义的“冰”相区别,人们在“冰”字前面加上“毒品”“新毒”之类的修饰语。《瞭望周刊》1993年3月26日《特大“冰”毒案侦破纪实》一文记载:“‘冰’毒的学名叫甲基苯丙胺,又叫去氧麻黄素,是神经类兴奋剂。因其外观呈无色结晶体状,很像‘冰’而得名。冰毒是近几年来国际毒品市场比较流行的一种合成毒品。”《刑事技术》1993年5月1日《“冰”毒中毒检验1例》一文记载:“后从十全大补酒中检出大量‘冰’毒,……‘冰’毒——甲基苯丙胺,又名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碱。”以上两则资料中都有“冰”毒,其构词方式同“蛇毒”“鸩毒”“烟毒”。“冰”毒只在一个字上加了引号,看着让人觉得奇怪,于是有的人干脆去掉了引号,有的人则将引号覆盖到两个字。前者如,《中国刑事警察》1994年第1期中有一篇名为《破获冰毒案》的文章;后者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禁毒教育》一书记载:“绝不要再使用别的毒品,如可卡因、‘冰毒’。”21世纪以前,“冰”毒、冰毒、“冰毒”常被混合使用。21世纪以后,随着冰毒滥用的流行,冰毒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因此,各类报道中都不再对冰毒加引号。例如,《人民公安报》2003年3月6日《2002:中国禁毒扫描》一文记载:“广东省破获一起制贩冰毒案。”此时,“冰毒”已经变为一般的专有名词。
以上词语在法律法规中出现的情况如何?1996年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去氧麻黄碱(冰毒)、盐酸二氢埃托啡、杜冷丁、安钠咖、咖啡因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997年通过的《重庆市禁毒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以上列举的几种毒品中,作为俗称进入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只有“冰毒”。后来,“甲基苯丙胺(冰毒)”这种表述方式又被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吸收。以上说明“冰毒”一词被官方充分认可。
西方人称晶体型甲基苯丙胺为Ice(“冰”),中国人为何要在“冰”字后面加上一个“毒”字?这与中国的毒品概念有关。甲基苯丙胺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人们为表达对甲基苯丙胺这种毒品的否定性评价,先是在“冰”字前面加上与毒品有关的修饰语,后来有了“冰”毒、“冰毒”等词。“冰毒”一听就知道不能碰,有利于人们远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