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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殡葬业》——尊严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8 14:00:28    

殡葬,这个词熟悉而又陌生。在国人的理念里往往避之不谈,甚至是谈之色变。尼采说:“不尊重死亡的人,不懂得敬畏生命。” 何为殡葬,殡葬从字面意思分为两块。殡:停放灵柩;把灵柩送到埋葬或火化的地方去。现代多指人去世后的一些礼仪服务。葬:本义:掩埋死人、泛指处理死者遗体。现多指丧葬方式,如:土葬,树葬,海葬,花坛葬等丧葬方式。

在中国为什么很多人惧怕死亡,甚至连聊天都不愿谈及死亡,究其真正的原因,是国人对死亡文化教育的缺乏所导致。中国人不愿意谈及的两大教育就是死亡教育和性教育。《你不知道的殡葬业》就带领大家真正的了解殡葬行业,殡葬政策法规解读,揭露行业乱象,探索死亡教育,生命文化教育。

今天我们的话题是《尊严死》

有尊严的死亡是一个人应有的权利!

近些年来,有关“尊严死”的探讨越来越多。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人格权编第100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旋即引发了公众对“尊严死”这一概念的关注。如何尊严地死去,是一个让人想起会唏嘘不已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死亡也并不是一件取决于自己的事情。

尊严死是指预立医疗指示,让患者在临终前提前做出自己的选择。如果在未能确认是否为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就开始延命治疗,不仅会造成本人的痛苦与家人的负担,停止治疗也会变得十分困难。

活着的人大多不知道即将死去的人的想法,他想安安静静的离开这个世界,不想被任何人看到他死亡的样子,或许是从一个人的尊严上考虑的。我们想想,现实是不是这样的。尤其是子女,总是在恐怖和惊惧中苦苦哀求大夫倾尽一切财力尽力挽救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为最大的孝,也是对活人最大的安慰。基于此,中国的医院经济效益前所未有的好,其实是得益于人们对于死亡的误区。

最新的研究显示,看上去无知觉的患者,仍然有意识,也能感到疼痛,但他们无法表达。打个比方,当你的身体无法自然进食,还要忍受褥疮煎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醒来,你会为了维持一口气,花费着子女的钱吗?如果尊严死预嘱得到推广,人们就不会在死亡面前活受罪,可以带着自我的尊严赴死。

对于活人固然没有什么过错,错就错在我们对死亡的观念和对孝的理解有误。是我们所获取的社会知识让我们这样做的,不这样做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和来自朋友亲戚的冷眼。

人的生死其实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个谁都知道。到临终的时候,即使你花上很多钱,倾其所有积蓄,也不过是多在医院里留存了几天而已。又有什么意义呢?知道这是一种误区就是跳不出来,是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是根深蒂固中华传统文化,这种文化让我们不能理智的面对死亡,从而造就了多少人财两空的家庭悲剧。

尊严死做法,有提前在公证处制作“尊严死宣言公证证书”,也有书写广为人知的“生前预嘱”的留言。个人实现尊严死的目的,一是不希望自己死的太痛苦;二是不希望活着的人太为难。由于尊严死的解释和手续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临终时刻的定义也因人而异,最终还要由医生判断为准。

在我国,有很多所谓的“尊严死”案例。但它们基本都是在金钱穷尽,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状况下,被迫拔管放弃救命,这和尊严死必须有本人意愿的基本理念并不相同。目前在我国期待“安乐死”立法是不现实的,存在很多难以逾越的壁障,世界上也只有一两个国家有相关立法。

担心尊严死被滥用,担心即便签署了生前预嘱也无法保证被使用。我认为“担心”也是个人应有的权利,很多人面临纠结的时候都会勉励自己,舍掉吧、断了吧、离开吧、放下这些念想吧,可是仍然无法做到。对于这些担心,建议你郑重写下预嘱,如果仍然不放心,可以公证你的预嘱,并且与你的主治医生取得认定,同时,你必须与家属交代清楚自己的意愿,这是最重要的步骤。

如果我们避免不了死亡,如果我们仍然怀念逝去的人,如果我们想让死亡有更多的意义,请尊重每个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值得纪念的,用心圆满人类每一段生命历程,让每一个生命都流光溢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