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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625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2 22:21:51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也不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扩大,社交账号、网络财产、网游装备、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是否能作为遗产来继承,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在变化着答案。

过去的继承法第3条中对遗产范围的规定采用的是列举式: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及其他。而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会因没有具体法律规定,裁判思维不统一,可能导致出现不同的结果。而2020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在继承这一部分有了不小的改变: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修改后的民法典继承编实际扩大了遗产的范围,对遗产范围的界定采取了概括的方式,更加灵活,符合社会变化产生的多种要求,也能够统一裁判思维,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变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