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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出借人不注意这6点,打官司很容易败诉

127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09 15:45:44    


欠钱不还而引起的纠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纠纷,即借入方与借出方存在借贷关系,在借款的归还等方面发生的纠纷。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很多人会选择打官司。法宝在线的民间借贷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有书面借据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否则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现金借款,很容易败诉。

2、尽量通过银行转账

出借人仅凭一张大额借条起诉时,还要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尽量提供通过转账的证据,因为转账凭证能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3、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未注明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利息还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

4、重视诉讼时效

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超过3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就有可能败诉。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5、重视担保期间

有担保人的要约定保证期间。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旦出借人无法举证证明在6个月内向保证人催要过,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6、约定用房产抵押的,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属不动产,抵押权自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