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退役军人优待证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办理。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特殊的礼遇,是一种荣誉,是一种责任,更是退役军人依法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待遇。一张小小的退役军人优待证,既是一种关怀,也是一种希望。
我作为退役军人之一,虽然参军入伍的时间只有三年,但这也是自己青春最美好的年龄,也算尽到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我自己说不上有多大的贡献,但能成为这个群体中光荣的一员,还是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
从部队退役回来以后,从参加高考、工作到退休,退役军人的身份并没有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实惠,只有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单位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时,自己才想起自己是曾经也是一名解放军战士。
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始实施以后,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这个机构的成立,可见国家从制度层面对退役军人的重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后,开始了退役军人登记,并要求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优待证不是荣誉,不是一般的证书,而是国家对退役军人颁发的一种特殊证件,从名称上就是要对退役军人进行优待,形成一种关注军人,崇尚军人的社会风气。
作为退军人,特别是一个已经退役了四十年的军人,好像再次回到了军人的大家庭,感受到了来自政府的关心和关怀,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
由于自己原来的退伍证已经丢失,加上个人档案资料中,对于参军入伍的资料不是很完整,退休后查阅个人档案,才找到相关的资料,于是才去办理了退役登记,并在2022年上半年拿到了退役军人优待证。
对于领取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人,具体能享受到哪些优待,由于缺乏相关的具体举措和政策文件规定,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就连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无法说清楚的。
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规定,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但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有找到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使用办法。对于优待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的群体以外,对于广大的退役军人来讲,实际普遍能享受的优待其实就是两项,一是乘坐公共交通时享受优惠。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车和地铁,但是怎么享受,享受的比例是多大,找不到相关的依据,在电子支付时代,这项优惠实际上是无法使用的。
现在上公交车,乘坐地铁都是刷卡,都是手机支付,优待证无法刷公交卡,地铁卡,所以这项规定也就是规定,在实际中并不好使,而且公交司机也不认可优待证享受优惠,对于这一项普惠的优待政策,实际上也就是规定而已。
对于文化旅游的优待,这一项措施有的景点能落实,比如一些大的景区,政府投资的旅游景点,在线下买票时,的确是可以优惠的,但如果是线上购票,网络约定票时,这种优惠就不好操作了,而且也无法操作。
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但是这种优待如何来体现,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在各级医保制度中,找不到对退役军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具体规定。
比如是挂号的优待,还是医疗报销费用的优待,这都是没有办法操作的。现在大医院的挂号,都是网上预约挂号,优待证无法使用,到医院去排队,一般的医院没有退役军人优待证使用的窗口,在大多数人都正常排队的前提下,退役军人难道能插队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