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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代表人物(这些法学家对我国法治建设有奠基之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4 08:46:28    


韩德培

韩德培(1911-2009),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法学界的镇山之石”。韩德培教授在国际私法领域享誉中外。他曾经作出过比喻:“国际私法就好比一架飞机,其内涵是机身,其外延则是飞机的机翼。”这样说来,韩德培先生就是第一批驾驶飞机上天入云的人。没有他当初开拓蓝天的一往无前,就没有如今的广阔疆域。

韩德培先生出身贫寒,凭借自己的天赋与勤奋考取了中英庚款国际法留学生,去往美国、加拿大求学多年,是“哈佛三剑客”之一。回国后,他成为了武汉大学最年轻的教授。韩德培先生曾主持编写了多部相关著作。其中,1999年出版的《国际私法新论》创立了现代国际私法学新体系,主编的《环境法保护教程》是是我国迄今唯一的全国高等院校环境法通用教材,1990年主编的《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被广泛称誉为“开拓性的理论著作”。韩德培先生热爱学术,结出的累累硕果无一不凝聚着他的心血。时间没能消磨他的专注,反而证明了他的坚持。

除了法学家的身份外,韩先生也是一位“爱生如子”的教师。他关怀后辈,不仅关心自己的学生,对法学院其他的学生甚至外校的学生都爱护有加。他曾向自己的学生、时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的肖永平引荐一位后辈,拜托肖永平给予指导。当时还在华东政法大学读硕士的曹建明来到武汉大学国家法研究所收集资料,已近80岁高龄的韩先生仍在家里亲自指导他的学习和工作。甚至在弥留之际,韩先生仍恳切关注着博士生的答辩和招生情况。正应了那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说师生传授是薪火相传,那韩德培先生点燃的这把火一直燃到了他生命的终点。

巫昌祯

巫昌祯(1929-2020),生前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5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作为我国婚姻法学科的奠基人,她曾参与了我国多部法律的起草,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为新中国法律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她是一位在旷野里开路的先行者,后人循着她来时踩出的路,走向一望无际的天地。

巫昌祯终生关注妇女权益的保障。1978年,婚姻法进行第一次修订,巫昌祯提出“在法律上解放婚姻、将离婚与过错相区分”的观点,并提出“关系破裂论”,主张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从立法层面降低了离婚的门槛,为处在不幸婚姻中的妇女拨开了一层阴霾。实践同时也证明,这样的法律规范更贴合实践需求。为了在法律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巫昌祯女士也付出了巨大努力。她在担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后,主张在婚姻法中禁止家庭暴力,这一提议在反家暴立法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作为一名教师,巫昌祯的教导如春雨般润物无声,她的课堂生动有趣,注意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援引相关案例对法律规范进行清晰地阐释。巫昌祯女士曾说:“在实践中,我掌握了大量丰富的实际材料。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以后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种作风,从而形成我讲课的风格。”直到2014年,巫昌祯女士因骨质酥松不能再坚守在讲台上,但她仍然指导博士生学习,对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也从未止步。

沈宗灵

沈宗灵(1923-2012),生前是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是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律社会学等很多个学科的奠基者,在中国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以及比较法研究等领域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沈宗灵的一生纯粹而璞真,学术是他终生的信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季卫东曾说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学者,他的一生,走得非常不容易。他始终坚持了一个学者的良心,坚持了潜心治学的品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学术为重,淡泊名利。他那份对学术的坚守,永远是我们的楷模。”

沈宗灵先生治学非常勤奋。据他的学生刘星教授回忆,在北大法学院图书资料室翻阅外文书时,发现几乎所有关于法律理论的,借书卡上均有先生签名。学术是沈宗灵生命的柴火,正是因为持之以恒地日日拾薪,沈先生取得的学术成就水到渠成。他编写了数部具有启蒙意义的法理学教材,如《法理学》《西方现代法理学》等,作为引路人,他亲自为青年学子打开法理学的大门。当然,沈宗灵先生的学术成就远不仅于此。由于时代的局限,他曾致力于将法理学和苏俄法学结合起来研究。但同时,他也将西方法学引入中国,他翻译了马力旦的《人和国家》,在那个年代,这部著作振聋发聩——“国家是为人服务的。”

作为一名教师,沈宗灵先生非常严格。学生们在敬爱他的同时也有些“怕”他。很多学生出于对他的仰慕希望在他门下学习法理学。没想到等来的不是沈宗灵的喜悦和鼓励,而是如一盆冷水般的怀疑。究其原因,其实是沈宗灵对学术的尊重,以及对学术研究之路充满艰辛的认知:“有一段时间,很多学生想学西方法理学。我跟他们讲,据我的经验,学这门课程非常累,很不容易。因为它的范围太广,难以理解。而且学生的情况也不一样,有愿意埋头钻研学问的,但大部分不是这样。”他看似是在“劝退”,但实则是对后辈寄予了深厚的期盼。

芮沐

芮沐(1908-2011),生前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首任系主任、北京大学资深教授,是中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奠基人。芮沐的法学理想最初由血与泪点燃。他的二哥幼时被菲律宾人用棍棒打残,因伤致死,然而没有任何人为此负责。面对至亲的含恨而亡,芮沐非常痛心。再加上当时的会审公廨制度,中国人在一个各种帝国主义权势盘桓的法庭,只能忍受屈辱和迫害。这一切让他产生了“法律救国”的理想。

芮沐一生精研于学术,就像牧羊人毕生流连于羊群之中。他始终保持对知识的饥渴,从未停止对真理的追寻。即使在“文革”的特殊时期,芮沐先生遭受到不公的对待,被迫搬到一个狭小逼仄的住处。但他并未因此中断法学研究,屋子里遍地都是书籍,客人来的时候连一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他秉承注重实用、重在解决问题的研究理念,这同时也是与芮沐强调的“要重视调查研究,立法要符合中国实际情况,严谨求实。空谈条文而不解决实际问题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观念是一脉相承的。

芮沐先生一生建树惊人。学术方面,他发表论文一百多篇,编辑出版多部重要教材,为中国的宪政立法,以及香港、澳门基本法的创制做出了卓越贡献。芮沐深知法学的未来掌握在下一代手中,一直致力于对我国法学人才的培养。当他已经年逾古稀,仍然坚持给本科生上课。而当他已经92岁高龄时,他依然在培养博士研究生。令很多学生们印象深刻的是,芮沐经常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在校园里穿梭。他总是到宿舍里探望学生,平易近人。芮沐先生为人处世亲切随和,不仅是学术上的大家,也是品德上的大家。

肖蔚云

肖蔚云(1924-2005),生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为法制建设和“一国两制”的伟大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他出生在动乱的岁月,经历了战火纷飞,亲历过人间疾苦。他在时代的洪流之上,将法学作为自己乘浪而行的扁舟,一日千里,不知觉间已越过万重高山。他一生著作颇丰,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并参与了宪法和多部法律的制定工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将马克思主义奉为圭臬,注重学术研究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一位脚踏实地、严谨治学的学者。

肖蔚云先生毕生的情结都系于港澳,港澳基本法已经成为他人生醒目且深刻的印记。他倾注了大量心血去研究和宣传港澳基本法,为维护港澳基本法的权威殚精竭虑。香港基本法通过后不久,肖蔚云主编的《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便出版发行。澳门基本法通过后,《一国两制与澳门基本法》也随后出版。效率之高,足见肖蔚云的关注程度。他对港澳的重视,背后深藏了对人民的关切和爱,他希望港澳人民在回归祖国怀抱之后能感受到母亲胸膛的温暖,能把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即便工作繁重,肖蔚云先生也未曾放松教书育人的任务。他的学生王磊教授说道:“肖老治学极严,尤其反对学生转述他人的思想,他强调我们要在前人的观点上,提炼出自己的。但他又不是一个一味在乎你的观点有多惊人,或者是有多颠覆的老师,他是那种只要你能自己发现,哪怕学术上很小的细节,只要有独到之处,就能给你鼓励的老师。若是学生的研究没新意没想法,是很难在他手下过关的。”肖蔚云的严格,源于他对创新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性的认知。学术是一片广袤的田地,创新就像雨露,有之就禾苗茂盛,无之则贫瘠难产。

结语

这些法学家们身为建国柱石,虽已故去,但他们的精神仍存。先辈们筚路蓝缕,以深刻的家国情怀和严谨的治学精神,为各个部门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辟了法治建设的大道。唯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我们才能行得更高、看得更远,这份丰功伟绩将被后人铭记在心,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