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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做你的民事诉讼代理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1 07:15:44    

如果你在民事诉讼中担心自己在法庭上陈述不清楚,或者在法庭辩论中说不过对方,肯定想过找个代理人,但是什么样的人才可以当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呢?下面以法条为依据结合我的个人从业经验聊一聊。

代理这个事是属于程序法管理的范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制度。

民诉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第二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这里我们先聊第一类,就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这个比较好理解,这些都是专业的代理人,拿钱办事。

我们重点聊一聊第二类,第二类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民法上近亲属的范围比较广。最高法制定的民诉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条款上规定的比较抽象,我简单的给你罗列一下,就是下面这些人都是民法上的近亲属。

夫妻:妻子、丈夫

直系血亲:爷爷、奶奶、姥姥、老爷、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伯、姑、堂兄弟姐妹、舅、姨、姨表兄弟姐妹。

近姻亲关系:直系姻亲:是指自己晚辈直系血亲的配偶(儿媳妇、孙媳妇、女婿、孙女婿)和自己配偶的长辈直系血亲(丈人、丈母、公公、婆婆)。即夫妻一方的直系血亲为另一方的直系姻亲。如儿媳妇、孙媳妇,因其夫与夫的父母、祖父母是直系血亲,所以儿媳妇、孙媳妇与公婆、祖父母为直系姻亲。同样,女婿与岳父母也是直系姻亲。旁系姻亲:夫妻一方的旁系血亲为另一方的旁系姻亲,包括旁系血亲的配偶的旁系血亲以及配偶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嫂子、侄媳、舅子、连襟等等(小姨子、大姨子、小舅子、小叔子、大伯子及其孩子)。

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第二类中工作人员代理一般就是企业,在民诉解释第五十六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法院一般要求的是单位出具的证明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的证明。

下面就是第三类的代理人了,就是社区、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的人,但是在实践中也不是社区推荐的任何人都可以,一般的要求是公民代理人应当与社区有一定的关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