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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中笔下的一处“恐怖”描写,揭露了明朝女人的悲惨地位

3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4 21:41:06    

“但到处,闻刘豫州,皆争进饮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又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

上面这段内容,就是著名的“刘安杀妻”。刘备不幸落难,沿路百姓争先给他提供饮食,到了刘安家里,这个猎户一时弄不到野味,竟然把妻子杀了,割肉给刘备吃。曹操知道此事后,也非常感动,专门给刘安送去了钱财。

这段内容,被认为是《三国演义》中最恐怖、最变态的一段,虽然罗贯中写这一段的目的,是为了表现刘备受人爱戴——但是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种行为让人无法接受。

正史当中其实并没有这一段记载,罗贯中之所以写上这一段,可能他觉得这种事情,在当时应该很正常。

因为《三国志》注引《英雄记》曾记载:“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穷饿侵逼。”如果《英雄记》所言非虚,刘备军是有过“人相食”的情况的。为了活下去,刘备大几率也是吃过人肉的。

如果我们再把目光扩大到东汉末年,就会发现那时候天灾人祸,“人相食”的记载比比皆是。《资治通鉴》记载:“(兴平二年),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馑,二年间民相食略尽。”《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有:“汉献帝初平二年,太祖军乘氏。大饥,人相食。”《后汉书》中也有:“绍兵围洪,城中粮尽,洪(臧洪)杀爱妾,以食兵将,兵将成流涕,无能仰视。”

你看,这一类的记载很多,罗贯中这一段内容的发挥,应该不算太夸张吧。

但是,我们细看一下就知道,这一段还是无法忍受。首先,几乎所有的史料记载中,“人相食”的前面,都有“大饥”、“粮尽”、“饥馑”这一类的前提,迫于无奈才会有“食人”的情况出现。而且,看《后汉书》中的记载,臧洪把小妾杀了给士兵吃,将士们痛哭流涕,羞愧的不敢抬头。所以,当时的大多数人都不会觉得“人相食”很正常,都是迫于无奈。

那么罗贯中笔下的状况呢,是不是迫于无奈?当然不是,刘备一路上都有百姓“争进饮食”,说明这附近的百姓并没有遇到饥荒,还能生活。而刘安之所以杀妻,是想让刘备尝尝野味,并非因为家里缺粮。刘安这种变态的杀妻行为,在罗贯中的笔下,竟然还得到了曹操的赏赐。

我们不知道真实的东汉末年,曹操会不会支持这种行为,但至少在罗贯中的认识中,杀掉妻子讨好刘备,似乎是很正常的行为。


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会融入作者的生活经历,价值取向。所以,《三国演义》虽然讲三国故事,但也能从中看到明代的社会状况。

影视剧中的朱元璋

罗贯中生活在元末明初,经历了天下大乱,也经历了朱元璋时代的稳定和恢复。客观来说,明初的一系列政策极大的恢复了民生,洪武之治成果辉煌。但是,我们也能从史料中看到,从洪武年间开始,女性地位越来越低下了。

首先就是殉葬制度,从朱元璋开始又死灰复燃。可以肯定的说,人殉是一种残忍的习俗,商周时期较为普遍,至汉唐之后,人殉就几乎消失了。短暂的元朝虽然有人殉的传统,但影响力并不大。

所以,朱元璋恢复殉葬制度,不仅是一种历史倒退,更是开启了明朝女性的悲惨之路。其实,不仅是死后殉葬,在朱元璋死之前,就已经有了很多相关的记载。明人刘辰所著《国初事迹》,有不少恐怖的事件。

太祖亲征婺洲,有侄男子进女子一人,约二十岁,能作诗。太祖曰:“我取天下,岂以女色为心,诛之于市,以绝进献。”

太祖尝使人察听在京将官家有女僧诱引,华高、胡大海妻敬奉两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将二家妇及僧投于河。

不问青红皂白,将无辜女性随意处死,此类记载比比皆是。虽然无法考证真假,但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更为恐怖的是,朱元璋信奉朱熹理学,大力推崇女性的守贞守节,造成整个明朝对女性的禁锢达到了历史高潮,产生了大量的“烈女”。

我们先看历史学家董家遵根据《古今图书集成》统计的节妇烈女数量,宋朝女性虽然也受到了理学的禁锢,但是统计出来的节妇(守节)为152人,烈女(殉身)为122人。到了明朝,节妇达到了17141人,烈女3688人。节烈观念被提倡到什么程度,社会风气多么恐怖,一组数字就能看出来了。


明朝女性悲惨遭遇的原因,除了程朱理学的思想控制之外,更重要的是从官府至民间的“引导”。

明刊本《列女传》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让守节女子不仅能得到荣誉,还能免除家中差役——这是一种实际的,具体的奖励措施,对于普通家庭有着很大诱惑力。

朝廷的制度性奖励,意味着对这种行为的巨大鼓励,自然也会引起地方士绅和文人的响应。为节妇烈女歌功颂德者,大量撰文,四处宣扬。让女性为了名声而死,为了男性而死,成为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

明代对于烈女的吹捧有多么夸张呢?我们看看嘉靖年间的昙阳子就知道了。

昙阳子,本名王桂,字贞焘,是嘉靖年间翰林学士王赐爵的女儿。昙阳子许配给了官宦家庭出身的徐景韶,但是两人还未完婚,徐景韶就去世了。昙阳子于是坚持守节不嫁,并且开始修仙辟谷。

守节本就是当时社会上支持的事情,嘉靖年间又自上而下的流行修仙问道。于是,小小年纪的昙阳子名声大振,当时著名的官员文人纷纷拜她为师,就连她的父亲王赐爵和叔叔也在其中。昙阳子二十二岁去世,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我们可以看到,烈女在明朝是多么神奇的存在。

对于明朝女性而言,最恐怖的不是死亡,而是所有人都认为“守节殉夫”是理所当然的。再进一步说,大部分的明朝女性,也完全认同了自己“为夫而死”是理所当然的……

生活在洪武年间的罗贯中,耳濡目染,应该完全认同了女性的这种悲惨地位。也就是说,在罗贯中的意识中,为夫而死、为名声而死,是一件极其正常的事情。既然这样,那“刘安杀妻”也就顺理成章的写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