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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唐诗——王勃生平简介

80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6 18:49:21    

王勃(650年—676年),字子安,绛州龙门县(今山西省河津市)人,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也是王绩的侄孙。

自幼聪慧好学,“六岁善文辞,九岁得颜师古注《汉书》读之,作《指瑕》以擿其失。”(旧唐书·王勃传),十岁饱览六经。

麟德[1]元年秋(664年),王勃上书右相刘祥道自荐,深得刘祥道赞赏“此神童也!”。12岁至14岁,跟随曹元在长安学医,先后学习了《周易》、《黄帝内经》、《难经》等。

乾封[2]元年(666年),时年14岁的王勃通过李常伯上《宸游东岳颂》一篇,接着应制科(皇帝亲自主持的临时科举考试)及第,授朝散郎。666年—668年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即写于此期,游历吴越亦在此期(乾封二年初王勃与杨炯在华阴游玩时所作《山亭兴序》曾有“乐天如命,一十九年,负岌从师,二千余里”,同年晚些时候《山亭思友人序》则云“独行万里,觉天地之崆峒”)。

总章[3]元年三月(668年),因《檄英王鸡文》[4],触怒高宗,认为王勃“据此是交构之渐。”,将其赶出王府。总章二年五月,王勃离京赴蜀,开始了近3年的蜀中漫游,途中写了三十多首诗,皆已散逸,唯序留存,也就是《入蜀纪行诗序》。

咸亨[5]二年(671)冬,王勃由蜀地回到长安参选,于咸亨三年在友人虢州(今河南灵宝市)司法凌季友的帮助下谋得虢州参军,任职期间,官奴曹达(曹元的远房亲戚)私逃,王勃碍于曹元的关系将其藏匿,后知晓了曹达因武侯外甥贺兰敏之事件被没入官奴,怕累及自身,就催促他赶快走,但曹达不为所动,王勃一气之下,就把曹达杀了(一说曹达事件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被判处死刑,遇赦乃免[6],其父王福峙亦受累从雍州司功参军贬为交趾令。

出狱后第二年也就是上元二年(公元675年春天),王勃赴交趾省亲,由龙门老家南下时,途经桑泉(今山西临晋),有《春夜桑泉别王少府序》;由桑泉南下,东赴洛阳并在洛阳盘桓,然后乘船东下,于八月到达楚州(今江苏淮安,此路是当时漕运大道,凡是由长江、洛阳下江南者,一般都经此途),八月十六日写了《过淮阴渴汉祖庙祭文》,同时有《秋日楚州郝司户宅宴崔使君序》。接着经扬州入长江,于八月下旬到达江宁(今江苏南京),有《江宁吴少府宅饯宴序》;在九月份到达洪州(今江西南昌),正好赶上滕王阁维修竣工,于是就有了著名的《滕王阁序》。

上元三年(676年)三月王勃见到其父,三个月后,王勃踏上归途,渡海溺水,惊悸而亡,年27岁。


[1] 麟德,唐高宗李治年号,664年正月—665年十二月

[2] 乾封,唐高宗李治年号,666年正月—668年二月

[3] 总章,唐高宗李治年号,668年三月—670年二月

[4] 斗鸡是唐人风俗,陈鸿《东城父老传》载:“玄宗在藩邸时,乐民间清明节斗鸡戏。”“诸王世家、外戚、贵主家、侯家,倾努破产市鸡。”英王李哲,也就是周王李显,武后第三子,后来的唐中宗,生于显庆元年(公元656)十一月,显庆二年二月封为周王,仪凤二年(公元677年)徙封为英王,更名哲。总章二年李显兄弟斗鸡时,沛王李贤虚岁十六,周王李显虚岁十四。作为僚属王勃,乘兴写篇游戏文字与李贤的鸡壮声势“助威”,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高宗看到后明显触动了太宗和自己继位时因立储问题引发惨剧的敏感神经。

[5] 咸亨,唐高宗李治年号,670年三月—674年八月

[6] 父兄们积极奔走斡旋,王勃才没被问斩,王勃在班房住了三年,直到咸亨五年(674年)八月,朝廷下诏“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改咸亨五年为上元元年,大赦。”才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