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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民族英雄岳飞的生平简介

16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6 16:44:46    

个人信息

姓名:岳飞,字鹏举
年代:宋朝

生卒年:公元1103—1142
出生地:汤阴
职业:军事家、战略家、统帅

我从小受到母亲的悉心教导,在我背后

刺有四个大字“尽忠报国”,意在让我尽忠职守,报效国家。这使我养成了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爱国情怀,后来在对金军作战中屡建奇功,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一

兴趣爱好

我除了致力于军事和政治事务外,还对文学、诗词和书法等有着浓厚的兴趣。我闲暇时喜欢阅读古书,并写下一些心得体会和诗词作品(如满江红),对武术也有浓重的爱好,自创了岳家拳、岳家枪。


职业生涯

我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

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我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我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

1142年1月,我被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命陨风波亭,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也被一起杀害。宋孝宗时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职场经历


时间

年龄

任职

宣和四年(1122年)

20岁

从军,因功被提拔为直定府路宣抚司小队长,承信郎(五十二阶)。

靖康元年(1126年)

24岁

在平定军,六月破榆次县城,补进义副尉(五十七阶)。十二月投效宗泽麾下任先锋,因战功由承信郎、保义郎、秉义郎、修武郎、晋武翼郎(由五十二阶升至四十二阶)。

靖康二年,建炎元年(1127年)

25岁

任河北招抚使司中军统颁,借补武经郎,阁门祗候(招抚使张所借补第四十阶)。

建炎二年(1128年)

26岁

任东京留守司(东京留守初为宗泽,宗泽死杜充继任)统制,先后补武功郎、武经大夫、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武德大夫英州刺史(三十五阶升至第十九阶)。

建炎三至四年(1129年——1130年)

27—28岁

任御营使司统制军马、御使下都统制(从此隶属于朝廷),补武功大夫、任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第十五阶)。

绍兴元年至三年(1131年——1133年)

29—31岁

先后任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神武右副军统制;

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

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

镇南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由第十五阶升至第九阶)。

绍兴四年

32岁

神武后军统制(其余与上年同)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八月二十五日,南宋朝廷封为武昌县开国子。绍兴五年二月初二日进封武昌郡开国侯。绍兴五年九月十三日又进封武昌郡开国公

绍兴五年

33岁

任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授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兼营田使。

绍兴六年

34岁

南宋朝廷授予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等官职爵位。

绍兴七年至绍兴八年

35—36岁

官拜太尉,为宋代武职官阶之首,两年皆以太尉、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职。

绍兴九年

37岁

官授开府仪同三司(其余与上年同),乃宋代文职官阶之首。

绍兴十年

38岁

加少保(爵位)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

绍兴十一年

39岁

调任枢密副使;又调任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直至被害。

主要战役

战役

经过

颍昌大捷

兀术溃退后,飞谓云曰:“贼屡败,必还攻颖昌,汝宜速援王贵。”让岳云率背嵬军的一部迅即驰援颍昌府的王贵军。张宪率大军从淮宁府而来,挺进临颍县力图与兀术军的主力寻求决战。

朱仙镇大捷

岳飞进军朱仙镇,距汴京四十五里,与兀术对垒而阵,遣骁将以背鬼骑五百奋击,大破之,兀术遁还汴京。飞檄陵台令行视诸陵,葺治之。兀术被迫退守开封,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不敢出战。

南薰门震天下

建炎三年正月,“宗泽在则盗可使为兵,杜充在则兵可使为盗矣”,勤王的民军纷纷叛乱为匪,岳飞在杜充以军法惩处的逼迫下在开封南薰门对其作战,击败十几万民军。 土匪军包围开封府东明县,岳飞率军解围,活捉首领,因此升为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 土匪军围攻淮宁府,岳飞率军解围,活捉敌将,因此生为武德大夫,真授英州刺史。

收复建康

兀术次龙湾,飞以骑三百、步兵两千驰至新城,大破之。兀术在岳飞的连续攻击下在建康无法立足,大肆虏掠之后渡江奔淮西北逃,岳飞率军收复建康。



成就与荣誉
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十二日:孝宗受江东转运使颜度为岳飞定谥的上奏,赐武穆;
嘉泰四年(1204)五月二十日: 宋宁宗皇帝颁布岳飞追封鄂王诏书,封岳飞为鄂王。
宝庆元年(1225)二月三日:宋理宗皇帝赐岳飞忠武、太师。

宋景定二年(1261):宋理宗皇帝赵昀赐岳飞忠文。 理宗皇帝的诏书曰:“岳飞改称忠武”;
元至正九年(1349):元惠宗皇帝封岳飞保义;
明洪武九年(1376):明太祖皇帝诏配岳飞宋太祖享。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明神宗皇帝封岳飞为三界靖魔大帝。

结局

1142年1月,我被秦桧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我的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个人评价

我是一个忠诚、勇敢、智慧并存的将领,始终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我希望能够为国家尽忠职守,为民族和后世子孙谋求福祉。我擅长用兵之道,率领的岳家军以忠诚、纪律严明和勇猛善战而著称。我不仅精通各种兵器,还擅长布阵和战术指挥。此外,我还曾担任过指挥官和地方长官,具备丰富的政治和行政管理经验。是个有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的人,我不屈不挠地奋斗半生,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仍履践着自己“尽忠报国”的誓言。